前幾天在網路新聞上看到有人虐殺貓
發現貓兒殘破的身軀是在師大夜市附近

(以下為連結,有殘忍)
http://www.turboimagehost.com/p/1452005/CAT.jpg.html
好殘忍喔~
假如是在台大宿舍動手腳,貓兒忍痛的移動那麼長的距離
才被發現,都覺得好難過
(貓兒被剝皮)

常逛PTT的我,看到愛貓人士抽絲剝繭,找出嫌疑犯
http://suncharlotte.pixnet.net/blog/post/23219794
(這是事件始末)

嫌疑人居然是系上(台大工程科學與海洋工程)的博士班學生
很生氣~
怎麼會有這種人

不過就算他殺貓,一樣可以拿到博士學位
一樣不用被關,快活的過日子
-->
真是不公平。

連殺死人的人,都還可以重生,殺死貓又可以奈何他什麼呢?

若是有私刑,那他也應該嘗受那種剝皮之刑


剛剛又看到一則新聞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222/4/1evdy.html

國道拋錨靠邊待援 貨櫃車追撞

國立中央大學經濟系四年級女大學生謝宛霖,廿一日從台北搭計程車返校,行經中山高南
下卅八公里處,因計程車拋錨停在預備車道,遭後方一輛貨櫃車追撞,計程車後車廂潰縮
,當時在後座的謝女遭猛烈撞擊喪命,前座的王姓運將幸運只受輕傷。


兩人都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,院方表示,謝女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,且併發顱內及大
量內出血,經急救一度恢復生命跡象,但下午四點再度失去血壓心跳,四點半仍宣告不治

國道警方表示,現場煞車及追撞拖行痕長達十多公尺,整輛計程車從中間潰縮到僅剩一半


國道警方表示,吳姓司機並無酒駕,但謝女死亡,將以過失致死罪嫌移送,車輛故障停放
及擺放三角號誌位置,也需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,因此計程車司機也會以關係人身分同案
移送

這種大車常常撞死人,為什麼頻率都沒減少呢?
聽說每撞死一個人,所有工會的人拿出一百塊當作補償
過失致死頂多關一年

人命不值錢,貓命像是垃圾
這是目前台灣的價值觀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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